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廚房面積占餐廳面積多少比例合適 二維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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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飲食建筑設計規范》第3.1.3條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館、食堂中的餐廳與廚房(包括輔助部分)的面積比(簡稱餐廚比)應符合下列規定:餐館的餐廚比宜為1∶1.1;食堂餐廚比宜為1∶1; 很明顯,這條規范是推薦性的,主要是指導設計人預估建筑面積,而實際上餐廚面積比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,不可能千篇一律。所以規范本條的第二條是這樣說的:“二、餐廚比可根據飲食建筑的級別、規模、經營品種、原料貯存、加工方式、燃料及各地區特點等不同情況適當調整?!?/span>
廚房面積還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: 接待能力達到100人的餐館,廚房面積不小于60 m2; 接待能力達到150人的餐館,廚房面積不小于80 m2; 接待能力達到200人的餐館,廚房面積不小于100 m2; 接待能力超過200人的餐館,廚房面積與餐廳面積的比例為1:2,餐廳面積按1.2 m2/餐位計算。
影響餐廚比的因素很多,所以必須具體項目具體對待,目前有很多專業廚房設計公司,對廚房布置更專業,可以在廚房面積以及房間布置方面給建筑師提供。 聲明:此篇為上海三廚廚房設備有限公司原創文章,轉載請標明出處鏈接:http://mlurer.cn/h-nd-10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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